规范网络表演经营活动。
规范互联网文化产品及服务的经营活动。
确立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、服务平台、服务使用者的行为规范。
保障网络安全,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。
对网络主播的执业行为提出正面倡导与负面清单。